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特征,蕴含整体协调、多元包容等理念。共同富裕不是区域间一致化的富裕,也不是人人均等分配财富的策略导向,而是在允许存在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制造区域间发展的势能,进而通过经济、生态等领域角色的具体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全面跃升,除了达到物质生活富足、精神自信自强之外,还追求民主政治的进步、生态环境的优化和社会文明的长足发展。
进入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的基础发生改变。2020年,我国GDP总量达到101.6万亿元人民币,占世界经济比重超过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2447元,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建立起了覆盖城乡所有人口的世界最大社会保障体系。全国研发人员总量已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位,研发经费投入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二,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接近60%,5G技术与应用普及世界领先,创新型国家建设加速推进。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中国已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等诸多领域发展都步入新的阶段,共同富裕起点更高、平台更广阔。
共同富裕和共享发展理念一脉相承,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人民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得出了“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的结论,为社会主义指明了发展目标,而共享发展理念是这一结论在实践层面的重要途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同富裕原则和共享发展理念都坚持了以人民为主体的唯物史观,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诠释了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和动力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从全局角度来说,共同富裕也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发展和物质上的富裕单向度的目标,结合青海的实际情况,可以延伸为生态、民族、城乡三个维度的共同富裕。
一、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共同富裕,也是经济上和生态上的共同富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决定了青海发展应以生态绿色为基底,实现共同富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强调“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并于2021年8月出台《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加快建设青海特色生态文明体系,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生态经济体系、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已成为青海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二、各民族一个都不能少的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系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青海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比49.47%,民族自治地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以上,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步伐与进展直接关系到青海省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进展。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青海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盐湖资源、清洁能源、生态旅游资源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资源大量分布于民族地区,而生态旅游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正是结合了青海民族地区长期以来的产业发展基础,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民族地区的产业优势。
三、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的共同富裕
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营造新的相对平衡,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就是要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改变长期以来农村以源源不断向城市简单输出农业原材料、农村劳动力、农民储蓄资金等要素为主的状况,加快转向形成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经济畅通循环和功能互补的分工协作关系,持续促进城乡区域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协调发展迈进。2021年10月,青海省召开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推进会,旨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城镇发展新路。通过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等多项具体举措,积极拓展农村发展新空间,同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减弱城乡户籍背后的社会保障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共享发展,从而高质量完成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的宏伟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者为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