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院内的整洁,保障住户、招待所住宿及来院办事人员车辆的有序停放,保障院办公秩序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1、与本院无关的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院内。
2、本院常住户车辆一律实行定位停放。由院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划定停车位,安装道闸锁,住户如需停放,须一次性交纳车位道闸锁押金500元,同时每月交纳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卫生保洁费、道闸锁维修费100元。
3、来招待所住宿或来院走亲访友的临时过夜车辆由招待所夜间值班人员收取费用,但须次日8时前离开,不得影响次日上班停车秩序。
4、开私家车上下班的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堵塞通道。
5、车辆收取的费用仅是场地占用费、停放区域卫生保洁费和道闸锁维修费,不含安全管理费,车辆挂损或被盗本院概不负责。
6、车位道闸锁撞损的,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收取的费用由院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科统一负责收取并交院财务。
8、值班人员须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疏导和管理,保证停放有序,出入方便。
本办法2010年12月13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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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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