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1日,是多巴劳教所开展首个“场所开放日”活动的日子。我院法学研究所高永宏副研究员、哲学社会学研究所刘成明副研究员受邀,与省人大、省政协、九三学社、团省委等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及劳教所部分学员亲属一同前往多巴劳教所,“零距离”接触劳教所的教育管理及学员的学习、习艺、生活情况。
霏霏细雨中,大家首先参观了劳教所的蔬菜、水果温室大棚、鱼塘、鸡鸭养殖场等学员习艺场所及学员食堂;随后又参观了学员宿舍、各种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施,其中,温馨的心理矫正室、戒毒展览室及电教室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影象;最后,劳教所的学员又为来宾献上了一台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的文艺演出节目。劳教所的领导在演出结束后的讲话中指出,举办“场所开放日”的主旨在于增进社会各界对劳教工作的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劳教场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据悉,此次“场所开放日”活动在我省尚属首次,相信今后随着此项活动的进一步开展,社会各界对劳教场所的教育管理活动将有更深入的了解。此举也将有助于促进劳教、戒毒人员与社会、家庭的沟通,重塑自我,更好地融入社会。(供稿:高永宏 200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