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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期
浏览:3316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4-22

一、黄奇帆: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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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第19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举措如注册制,期货、基金和证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逐步取消落地实施,彰显了我国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提高资本市场开放水平的坚定决心。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改善了融资环境,提高了国际认可度。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供给现状

我国资本市场从供给结构上大致可以分为融资端、投资端及机构端。

从融资端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注册制改革的推动下,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突破4000家。这是我国资本市场30年来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尤其是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相继实施以来,公司上市速度明显加快。20年前,A股公司家数突破1000家;10年后即20109月,A股公司数量突破2000家;仅仅过了6年,201612月,A股公司家数突破3000家。如今仅仅用了不到4年的时间,上市公司总数突破4000家,上市公司数量增长进一步“提速”。从20197月开市的科创板以及20208月创业板注册制落地,注册制改革有效提升了A股上市公司的扩容效率。从资本市场市值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已发展成为全球市值第二大的市场,股票市场总市值突破70万亿元,占我国GDP70%左右。从公司市值来看,千亿巨头已有百家以上。随着未来A股扩容的速度加快,上市公司数量还会更多,资本市场发挥直接融资的功能正在不断扩大。

从投资端来看,过去由于A股市场高波动性特征,缺乏稳定的财富效应,居民资产、长期资金往往难将A股作为长期稳定的配置资产。在总市值口径下,美国和中国机构投资者占比分别为60%13%A股机构化程度显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但随着注册制逐步落地、外资准入门槛降低,监管部门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积极推动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等入市,A股加快从较为封闭、散户为主的市场向成熟市场转变。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决有力的领导下,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快速控制了疫情,A股总体保持相对韧性,2020年二季度外资净流入A股市场超过600亿美金,处于历史较高水平。特别是美元指数趋于疲软的情况下,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增强,截至20208月末,境外机构累计持有中国债券2.8万亿元,人民币资产成为全球机构重要的配置资产。

从机构端来看,我国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本土化到国际化、从粗放经营到规范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行业规模迅速扩大,资本实力显著提升,业务体系日益完善,治理水平和风控能力大幅提高,科技化程度不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序搭建,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与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综合实力、竞争力还相对较弱,直接投资、并购能力不高,证券公司行业集中度太低。而公募基金行业也同样面临结构性问题,截至20208月末我国公募基金资产规模已达17.8万亿元。但与美国等成熟基金市场相比,我国公募基金一直存在着结构性失衡,表现为货币基金规模过大,投向股票资产的基金规模较小,导致公募基金长期价值投资能力和专业定价能力未能得以充分体现,对资产市场的定价效率贡献和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效率未达到公募基金应有的水平。

总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在融资端、投资端及机构端均有着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和弱项。未来几年,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窗口期,要努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全面提升融资端、投资端、机构端能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指明了方向。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在资本市场改革方面推出一系列里程碑式改革措施:设立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拉开了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的大幕;新三板精选层改革、创业板改革,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推进,都将有利于我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之间的适配性。但不可回避的是,我国资本市场当前在融资端、投资端、机构端上仍然存在不少短板,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发展。

1.遏制大股东高位套现、减持股份

发达国家股市是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大股东股票交易对手一般就是大机构投资者,如果大股东把散户投资者当成交易对手,不仅属于错配,也不公平,甚至存在欺诈之嫌。在我国,大股东高位套现减持早已被我国股市散户投资者深恶痛绝,尽管证监会、交易所也曾多次出台制度,如2017年公布过的减持新政在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不过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是存在过于宽松的问题。大股东在巨额利益驱使下,高位减持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高位减持规模大了,会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还会影响股市的稳定。较好的解决方式是,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台规定,前十大股东减持股份必须提前一周公开披露信息,广而告之用多长时间、减持多少股份、资金用途是什么、未来什么情况下还会继续减持等等。同时对大股东减持形成的利润,应严格执行20%利得税的规定。这样,就能有效约束大股东高位减持股份这一行为,有利于维护股市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尽快建立有效的退市制度,打破我国股市IPO的“刚性兑付”

优胜劣汰、有进有出、有呼有吸是股市健康发展的生命之基。从发达国家股市的经验看,每年上市、退市股票大体持平,上市公司数量总体平衡。这个平衡可以保障具有国家主权特征或系统重要性股票价格所需资金不至于被大量分流,也是股票市场新陈代谢、保持活力自然而重要的过程,正所谓“流水不腐”。

A股注册制改革之后,IPO的大门会打得更开,所以在全面推行注册之后,A股市场会经历一个快速扩容的过程,非常类似于美国股市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扩张速度,但与此同时,退市的效率也必须大幅度提升。从2016年至今,我国退市公司总数共34家,年均退市率仅0.2%,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年均退市率5.7%,我国与成熟资本市场退市率还有不小差距。设立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提速并试点注册制后,加大退市力度势在必行。成熟市场退市既有强制退市,又有主动退市,经常出现的场景是主动退市大于强制退市的数量。对主动退市申请的,也是注册制管理,只要合法、没有猫腻,就允许其自行退市。在强制退市方面,有三种情况要无条件地强制退市。第一种,上市过程中造假的。凡在新股IPO过程中造假的、违法犯罪的,上市以后一旦发现,采取零容忍措施,无条件退市,关联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要“陪绑”,受到相应的惩罚。第二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欺瞒,犯错性质达到了刑事案件档次,就要强制退市。第三种,企业本身连续若干年经济指标达到退市标准,依法强制退市。这三种强制退市,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加大执法的力度,形成惯例。

3.完善年金制度,充实长期资本来源

中国资本市场这20多年来一直被诟病的一个问题就是缺少长期投资资本,缺少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其结果表现为市场投资散户化。如何通过改变机制体制实现长期资金入市呢,实际上只要两种资金到位了,长期资金就有了。第一是企业的年金,第二是每个老百姓为自己家庭购买的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企业年金是中国版的“401K”社会保障计划,大力推进必将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为股市、经济集聚巨额的长期资本。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形成基本社会养老金(通过政府收入安排)401K补充养老计划(企业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以及个人养老账户三大养老保障制度,其中 401K 补充养老计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柱。截至2018年底,美国养老金体系三大支柱的资产规模合计约27.13万亿美元,同期GDP现价为20.49万亿美元,养老金规模已经达到GDP132%。其中401K补充养老计划在三大支柱中占比高达61%。我国企业年金相当于“中国版401K”补充养老金计划,但运行10余年效果不太理想,2019年末总规模仅1.8万亿元,尚不足GDP2%,且90%的企业年金来自大型企业。增加企业年金特别是增加中小企业年金,有着巨大的潜力空间。建议改革现行的公积金制度,代之以新的年金体系。企业年金由企业缴纳的部分税前列支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以此撬动几十倍于免税额度的企业年金。企业可以在几千家私募基金里遴选100家善于运作、投资回报率比较高的进行LP投资,形成相当部分的长期股权资本进入股市。由此,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规模变大,占比提高,资本市场的散户投资、短期资金炒作的特征就会渐渐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中国资本市场才会出现健康向上的发展趋势。

4.壮大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力量

中国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大致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机构、国资运营公司、产业引导基金、外资机构等。从具体结构来看,中国目前有120多家公募基金,掌管着17万亿元左右的资金,其中有7.7万亿元投向货币基金,7万多亿元投向债券,2万多亿元投向股票。2万多家私募基金掌管着14万亿元左右的资金,而其中10.3万亿元是作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在未上市的企业里,很多投在房地产和金融理财业务上,仅有2万亿元是证券市场基金。保险资金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2.6万亿元,占比不足15%。加总之后,中国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资金真正投资到资本市场上的资金约7万亿元,市值占比仅仅约10%

资本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基金既是一级市场上市前的企业培育的股权投资力量,也是二级市场资金收购兼并投资运作的关键,所以基金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杀手锏。除了大力推动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发展壮大外,更重要的是要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母基金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增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有经济的管理,要从资产管理转化为资本运营。以淡马锡为例,淡马锡有5000亿新元,等于4000亿美元左右的资本,淡马锡把4000亿美元中的1/3投在美国,1/3投在欧洲,1/3投在中国和亚洲地区,近20年资本平均回报率达15%左右。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净资产大概50多万亿元,如果将30%的资本金拿出来以资本的形式来运营,就能形成约16万亿-17万亿的资金。国有资本的运营模式可以进一步灵活化,既可以投资到国有企业,也可以投资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投资到各类私募基金、产业基金中,作为这些企业的LP,这些私募基金、产业企业聚焦创新类企业,能够推动他们早日成功上市成为独角兽。总之,国有资本的运营不仅盘活了固定资产,还能够成为新形势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助推器,起到双赢甚至多赢的作用。

最理想的局面是,资本市场的市值中,40%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公募、私募、国有资本、保险资金等;30%是上市

公司大股东拥有的股份;另外30%是社会游资的资金。如此一来,资本市场就能形成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5.支持证券行业整合,形成世界级投资银行

资本市场的壮大,必须要有非常强大和优秀的投行。我国自身的投行体系和国际领先的投行体系相比,从业务规模、收入规模、资本体量再到新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开展,均落后明显。华尔街有五大投行:摩根大通、美林银行、高盛、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集团。2020年《财富》全球500强排名中,摩根大通排名第38位,2019年净收入已经达到1156亿美元。而国内最大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2019年营收431亿元,与华尔街巨头相比,差距悬殊。此外证券行业整体来看过于分散,以美国为例,美国投资银行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和竞争,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竞争格局。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美林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约为50%,而我国前四大券商营业总收入占比仅约37%。随着新经济对资本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需要与之相匹配的优秀的国际性投行,这方面需要走的路和需要提升的空间非常大。通过重组实现券商行业的快速发展,是比较可行且生效比较快的方式。此外,在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趋势下,资本市场需要一些大型证券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打造国际“航母级券商”,与外资机构在中国市场乃至全球市场展开全面竞争。

6. 推动资管机构开放,让民众共享资本市场发展红利

我国居民财富规模庞大,资管市场潜力较高,资管机构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我国资管机构在全球的市场地位并不高,与国际优秀的资管机构如贝莱德、道富、先锋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推动证券基金业更高水平的开放,是促进资管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一方面,外资证券、基金、资管公司的进入将引发“鲇鱼效应”,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必将在外资资管机构的竞争压力下焕发出蓬勃生机,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引入国际成熟的、深具用户服务能力的资管巨头和境内规范化运营的互联网资产管理机构,可以促进国内的资管机构打破现在同质化、销售驱动的局面,真正站在投资者一边,通过构建成熟的投顾服务体系,提供低门槛、服务透明的理财服务,引导老百姓以基金全委托、基金组合等不同的方式来分散投资、平滑风险,推动散户通过公募基金的方式入市,让投资者拿得住,促进散户机构化,从而有效提升投资者的收益获得感。

以上6条建议中,其中前两条涉及融资端,通过大力推行退市制度、遏制股东高位减持,促进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良性循环。中间两条涉及投资端,引入更多的长期资本、扩大机构投资者占比,推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后两条涉及证券基金行业的强强联合和对外对内开放,可以有效提升其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大变局、大变革的时代既带来新挑战,也孕育新机遇。搞好资本市场是党中央“以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战略的关键一招,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补上资本市场发展短板的精神要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主线,切实加强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坚决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把资本市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发动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杀手锏,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推进器,老百姓致富的财富通道而努力工作。我相信,到2050年,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中国资本市场一定会成为我们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

(作者黄奇帆先生为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本文是他在2020926日于2020中国资产管理武夷峰会上发表的讲话,《中国经济周刊》在获得授权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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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莫荣新冠疫情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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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2020年第5期

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上,听完有关委员关于“新就业形态”的发言后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脱颖而出,要顺势而为。当然这个领域也存在法律法规一时跟不上的问题,当前最突出的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等。要及时跟上研究,及时把法律短板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属灵活就业范畴,主要指依托互联网等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组织方式呈现平台化而新出现的就业形态,是灵活就业群体的一种新形态。本文结合我们疫情期间就灵活就业人员做的调研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灵活就业的概念与趋势

灵活就业是与标准用工相对应的一种就业形式,包括临时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多方雇佣关系、隐蔽性雇佣及自营劳动者等,新就业形态多属于这一范畴。近年来,世界各国就业结构都在发生显著变化,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种灵活就业形式迅猛发展,逐渐成为各国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人工智能及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等一系列变化,用工形式、劳动时间和工作场所也变得更为多样、灵活,就业的形式更加多元,以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断增多。既有传统上自营劳动者、家庭雇工等就业形式,也有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并在法规允许情况下使用的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季节性用工、劳务承揽用工、劳务派遣、外包用工等就业形式,还有在互联网经济下迅速发展起来的平台用工、众包用工、社群经济就业、共享用工等新就业形式。

经验表明,危机出现首先会对就业保护程度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造成冲击,这种情况在非典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时期都有明显体现。与此同时,灵活就业由于在资金、技术、劳动力素质等方面的进入门槛较低,并且具有低成本优势,也适合在经济形势不景气时期创造就业。

为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及社保的影响,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委托零点调查公司于3月5日—13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问卷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2124份。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疫情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社保产生一定影响,截至调查时仍有部分人员没有复工,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人员的复工情况有所区别,结合相关资料分析发现不同群体未复工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另外,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着收入不连续以及断保的风险。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

(一)快递业务在疫情期间需求较大,企业采取多种办法复工较快,但部分快递员面临返岗困难和岗位被替代风险。春节期间在疫情冲击下需要保障物流通畅,部分快递员一直坚守岗位,部分提前返岗,其他人员分批返岗。从快递、快运等企业复工情况来看,最大的困难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区域封城、封村、高速限行等防疫管制影响,这使部分一线工作人员无法到岗,网点复工率受到一定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快递员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占48.7%,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占33.8%,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占7.2%,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占10.3%。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占59.0%,在家工作的占16.9%,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占18.5%,做临时工作的占3.6%,已失业的占1.0%,其他占1.0%。

(二)外卖业务企稳回升,部分外卖员仍面临返岗难问题。疫情防控对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在疫情高发期,群众担心外卖可能存在传染风险而减少下单,商户和外卖平台业务下降明显。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推出无接触配送,加上疫情逐步控制后很多餐饮企业上线外卖订餐,使外卖派送业务逐步恢复,外卖员的复工率有所回升,但北京等地企业反映员工面临返城返岗难的问题,包括当时健康码还未互认、需隔离14天、小区难以入住等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外卖员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占42.6%,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占28.4%,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占17.4%,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占11.6%。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占46.3%,在家工作的占13.7%,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占24.2%,做临时工作的占12.1%,已失业的占3.2%,其他占0.5%。

(三)网约车司机工作一度受冲击较大,随着疫情大流行趋势过去、各地陆续复工后逐步恢复。疫情对网约车行业的影响十分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0余个城市的网约车停运。很多城市虽未停止运营,但由于大多数人选择居家隔离,出行人数减少使网约车司机的接单量骤减,加上很多网约车司机担心传染也暂停出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地复工进程加快,使业务逐步恢复。截至调查时点,网约车司机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占39.8%,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占31.0%,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占19.4%,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占9.7%。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占44.0%,在家工作的占14.4%,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占26.9%,做临时工作的占11.6%,已失业的占2.3%,其他占0.9%。

(四)网络直播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线下拍摄受限、广告收入缩水等影响部分主播开工。直播行业整体数据良好,依靠才艺等开播的收入几乎没有受到疫情影响,并且有很多人在疫情期间无法出门或失去工作而选择进入直播行业。部分通过线下拍摄的形式受疫情影响较难开展,如内容视频、旅游直播等,另外受其他行业连带影响,广告投放明显减少,造成一些视频内容制作缓慢、收入锐减,一些主播无法开工。调查显示,网络主播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占32.5%,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占31.2%,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占22.7%,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占13.6%。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占33.1%,在家工作的占29.2%,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占21.4%,做临时工作的占11.0%,已失业的占2.6%,其他占2.6%。

(五)写作者、自由撰稿人工作方式受疫情影响小,但业务受出版、广告等行业影响损失大。写作者和自由撰稿人的工作地点比较灵活、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因此疫情对其工作方式的影响较小,但是危机使本就低迷的出版行业雪上加霜,加上广告行业受到严重影响,不确定性增加的大环境使其工作和收入变得十分不稳定。调查显示,写作者、自由撰稿人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分别占46.7%、39.0%,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分别占27.5%、27.5%,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分别占15.0%、17.6%,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分别占10.8%、15.9%。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分别占29.2%、24.2%,在家工作的分别占30.0%、45.1%,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分别占30.0%、22.5%,做临时工作的分别占8.3%、3.8%,已失业的分别占1.7%、0.5%,其他分别占0.8%、3.8%。

(六)公共区域保洁人员在抗疫期间工作量增加,家政保洁服务需求减少。疫情期间,很多从事公共区域保洁的人员没有休息,一直坚守一线,并且工作量较以往更大,除了路面清扫、垃圾清理及转运等日常工作,还要承担公共场所的消杀与清洁作业。家政保洁服务需求由于居家外出减少和避免接触外人而出现严重萎缩,影响了家政保洁人员的复工。调查显示,保洁人员中春节一直在工作地的占42.8%,已经回到工作地的占30.1%,近期准备返回工作地的占17.3%,还不清楚何时能回到工作地的占9.8%。从就业状况划分,已经正常上班的占43.4%,在家工作的占10.4%,仍在休假延期复工的占25.4%,做临时工作的占15.6%,已失业的占5.2%。

(七)疫情期间,灵活就业形式对稳就业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线上医疗、教育、外卖餐饮等需求领域的消费活动向线上的迁移,直播用户数量和交易量出现增长,加上快递配送等岗位在疫情期间需求量较大,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共享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在帮助困难行业员工就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支付宝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已有164万人通过支付宝实现灵活就业,其中90%为疫情中受损最严重的服务业岗位,此外,也不乏人工智能训练师、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及各种兼职。

(八)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收入不连续等问题有所显现。调查也显示出,不管是传统就业的打零工人员,还是新业态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都遇到了业务出现萎缩而就业机会不足的问题。同时受防疫管制等影响,部分人员迟迟无法复工。一旦没有工作,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收入马上出现断档,可能带来断保风险。疫情结束后很多人工作逐步恢复,特别是具备一定技能、只是因为外部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开工的人员。部分低技能灵活就业人员的可替代性较强,一旦失去岗位再就业相对困难,尤其是一些低学历、高年龄的打零工人员。

当前,国家积极鼓励发展经济新业态,催生新岗位新职业,同时支持发展共享用工,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服务。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政策相对较少,就业服务未能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帮扶范围,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于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不足。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等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没有覆盖到灵活就业人员。像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互联网平台上的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收入、安全防护以及基本生活保障都缺乏相应的保障,也没有关于社保费用减免、缓缴的实惠性政策。

三、补齐短板的政策建议

我国疫情大流行阶段已经过去,但疫情对我国经济及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在短期内很难恢复,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仍面临失业风险。疫情中得到的有益经验需要及时总结,暴露出来的问题需要有应对性的措施,继而形成长效性的制度安排,来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高质量就业。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积极发展新就业形态和灵活用工。疫情中灵活就业在稳就业和促复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央促进新业态发展和支持灵活就业的要求,将灵活就业发展纳入就业优先战略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各种灵活就业形态的发展,允许企业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采用非全日制、阶段性合同、劳动者个人承揽、服务外包等多渠道灵活用工,完善对平台型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相关政策要更好地适应灵活就业发展,在行业监管、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系统性配套调整。

第二,出台针对灵活就业的稳就业政策。将稳定就业岗位的各类扶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各种形式就业的政策,实现从“稳岗”到“稳就业”的转型。鼓励平台型组织在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富余员工安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受疫情影响长时间未能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费缴纳有困难的,可以缓缴,避免出现断保。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的单位缴费部分可按中小微企业的规定予以免征。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帮助一时找不到工作人员通过技能培训、信息对接、公益岗位等方式尽快就业。

第三,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加强对新型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明显属于标准劳动关系的要严格规范,防止企业假借新用工方式或灵活用工方式之名侵害劳动者权益。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规定,创新用工管理方式和办法,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要在相关合同或协议中对“裁员”、收入等问题有所约定。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对收入断档期给予一定支持,帮助其顺利度过困难期。

第四,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体系。针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特征,要研究更加合理的缴费水平和断保处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经办模式。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存在多重用工关系,应研究社会保险的各自缴费、分别计算、合并纳入的政策体系。

作者简介:莫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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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蔺 雷:内创业如何与企业创新战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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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华管理评论》2020年第10

企业创新战略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选择合适的创新落地方式。然而,根据笔者过去5年对近200家企业的持续调研和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时发现,传统的创新方式正在逐渐失效,风险越来越大。如,在当今新技术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内部技术研发很可能变成一种成本巨大的“赌博”:企业家并不知道哪种技术代表未来的主流技术方向,一旦“押错”技术,前期的巨额投入就会彻底打水漂。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风险大,正成为内部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弊端。

而一些外部创新方式如并购、外包或联合研发等,也因各自的短板而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就并购来说,你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并购对象,或即便有合适的并购对象,对方却要价太高、你买不起,或者即便买到了合适的并购对象,却跟你在文化和理念上不相容,最后出现1+12的结果。就外包来说,它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很难进行持续的创新迭代,也不见得外包方能达到自己的要求。就联合研发或组建联盟来说,企业很难真正掌控创新节奏,成效往往一般。

面对创新困境,如何破局?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领先企业正在采用一种新的创新落地方式,即“内创业”,它既是企业激活内外部资源、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试错之举”,更是从战略角度将创新与创业融合的一种“落地之策”,值得企业家思考和借鉴。

内创业是一种战略型创业

何为内创业

大众创业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独立创业,二是企业内创业。

所谓内创业,是指企业提供资源和服务,让有创新意识和创业冲动的内部员工与外部创客在企业平台上进行创业,企业变身为孵化平台,员工变身为创客,双方通过股权、分红、奖励、文化等方式成为合伙人,最终共享创业成果、共担创业风险的一种新型创业制度。内创业的一个独特价值,在于用低成本帮助企业进行创新试错。举个例子,原来做一个技术创新项目,企业可能砸进去5000万,还不见得能如愿做成。如果换用内创业方式来做,企业可以组建10个内创业团队,每个团队只需要投入100(初创企业少量资金即可占较大股份),甚至不用投钱而用资源入股。这10个团队只要有一个能做出来,就是帮企业找到了未来的新技术或新产品方向。内创业用1000万的成本,做到了原来5000万可能都做不到的事。

“试错找方向”这个独特价值,让内创业可以与企业创新战略深度融合,成为企业创新落地的新方法。人们熟知的海尔小微创业,不只是内部经营模式的一种创新,更是在整个家电行业处于夕阳产业的大背景下,利用全球创客的力量,帮助海尔找到未来发力方向的一种群体试错。当通过试错找到合适的方向,海尔再大规模跟进,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放大内创业成果、快速产业化。新三板挂牌的雷神笔记本、登陆科创板的海尔生物等,就是这种试错成功的例子。

当然,除了创新试错,内创业的价值还体现在留住创新人才,激发员工活力,以及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比如大唐网络的“369”孵化模式、航天科工二院206所的“原点”创客、爱尔眼科的合伙人制、海底捞的开新店师徒制、三环锻造的“新大包干制”等,都是内创业在不同价值维度上的体现。

内创业与母体企业间是一种“战略链接”

虽然内创业具有多样化的价值,但万变不离其宗。内创业是基于母体企业战略考虑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活动,其实质是一种“战略型创业”:创业方向的选择、创业资源的获取、创业链条的延伸,主要是围绕企业创新战略而展开,受到母体的影响;母体组织与内创业团队之间是一种“战略链接”,而不是简单的资源链接或业务链接。

事实上,内创业落地有多种方式,既有自由孵化型,也有战略型创业,既有文化催生型,也有外部引入型。其中,战略型创业是一种主流方式,因为很多企业还达不到自由孵化或文化催生的地步。

从实际成效看,大部分成功的内创业也都是从事与母体相关的事业。企业通常会选择具有产业资源和优势的项目进行孵化,运用自身的规模化成本或客户资源优势,降低内创业项目的试错风险,放大自身的产品或业务优势,为内创业团队赋能。

要想玩转这种模式,必须把握住两点:一是内创业方向要与母体企业的主业或战略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二是母体组织要提供丰富的资源帮助内创业团队孵化。就像蚕蛹化蝶由内而生,战略孵化也正是这样一种由内生力量激发的内创业方式。

内创业与创新战略融合的三个方向

战略孵化的内创业适合于两类企业:第一类是那些拥有丰富资源又想控制内创业方向的成熟企业;第二类是那些通过内部孵化实现主业快速扩张的中小企业。正因如此,内创业在具体执行时有多种灵活方式,而非一种固定套路。

基于近5年对国内近200家企业的实地调研和一系列咨询辅导项目,笔者总结出内创业与企业创新战略融合的三个方向:业务融合,资源融合,能力融合。在下文中,笔者将通过具体案例对每个融合方向加以阐释。

内创业与业务创新的融合

内创业主要选择公司现有业务或相关性业务进行拓展、延伸或配套。这类创业比较容易起步,也是大多数企业的优先考虑。正如一位内创业负责人所说,“大企业创业一定是围绕战略或业务生态来做的,一定要利用上自己的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

用内创业快速实现主业扩张:业务复制

西贝莜面村采用“创业竞赛部”机制,让自己的后厨或店长到全国各个地方去开店,给创业团队40%的股份,前期成本由公司承担,对某个区域排名最后的店实行末位淘汰,并允许其重新开店。通过这种方式,西贝莜面迅速从一家乡村小店扩张成为价值70亿元左右的餐饮集团。

海底捞用了一种“师徒制”内创业实现了门店扩张。一家门店只要评级达到A,就可以提出开新店的申请。但开店的方式很独特,新店长不是由总部任命,而只能由老店长任命,这就形成了“新店长+老店长”的店长家族。

这些人抱团协商、共同经营,老店长在这种机制下会将自己的技能和经验倾囊相授给新店长,不仅帮其选最好的位置,还想尽办法帮助徒弟提升评级,期待自己的徒弟也能早日带徒弟——因为师傅的收入很大程度来源于自己的子孙店。

用内创业推动新业务出现:业务延伸

海康威视推动内创业就是从公司延伸业务出发的,其内创业方向是与公司的视频监控主业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新兴业务。这些新兴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大、风险较高等特点。海康威视便作为投资人角色进行类似“风险投资”和创新试错。在试错取得一定成效后,再大规模适时进入。比如,海康威视成立机器人公司、汽车技术公司都属于内创业公司。为达到这一目的,海康威视推出《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司的创新业务子公司中,海康威视持有60%的股权,保持控股地位,合伙企业跟投40%的股权。出资跟投的核心员工通过认购跟投平台的份额或股权,间接持有创新业务公司的股权,由此绑定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内创业强力推动了内部萤石电商网和汽车电子两大新业务版块的发展壮大,成功孵化6个内部创新业务并设立创业公司,投资了联芸科技、森思泰克等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用内创业满足产业链业务需求:业务拓展

? 2016年,佛山市利迅达机器人公司专门搭建了一个创客科技中心,这是一个同时包含内外部创客的平台。之所以要建设这样一个平台,是因为公司在日常接单中发现,客户不只是采购工业机器人,还希望采购与之相关的配套产品,但公司精力有限无法提供。于是,公司领导转换思路,要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就将这部分业务通过创新创业的方式让创客们去做,无论是内部创客还是外部创客,只要有能力做,就为其提供支持。

为了让这个以工业机器人应用为主的平台做到专业化运营,利迅达做了四件事:一是无偿让创客团队使用场地和5套专业化设备;二是提供技术支持;三是选择有价值的项目进行投资孵化;四是推行“失败责任共担”制度,创业团队投入时间和部分费用,公司投入研发经费、设备等,双方共同推动新业务发展。

这就是一种用内创业满足产业链互补业务需求的业务创新方式。

用内创业实现新业务的快速裂变:业务增长

位于济南的韩都衣舍采用了一种“三人小组”的业务裂变扩张方式。韩都衣舍是一家互联网服装品牌企业,如何让这种没有基础的小型纯互联网企业迅速扩张,是一个难题。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创始人赵迎光发现了传统服装行业的款式少、品牌少的行业局限,而消费者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早已出现。要抓住消费者快速变化的需求,就必须利用互联网快速反应、快速决策的特点,通过孵化多个细分市场的互联网品牌来满足消费者。

基于这种考虑,韩都衣舍定位在互联网服装品牌,独创建立在小组制基础上的“孵化+服务”平台。小组由服装设计师、页面管理人员、货品管理人员三人组成,即所谓“三人小组”。公司为小组提供一套高度标准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物流系统和销售系统。小组慢慢成长,再由三五个小组形成一个大组,慢慢就形成一个品牌。品牌成长到一定规模之后,韩都衣舍为其举办“成人礼”,品牌“成人”之后,即可孵化自己的子品牌,子品牌的孵化也从“三人小组”开始。这样周而复始,韩都衣舍从单一产品走向品牌孵化器,规模迅速扩大。

内创业与资源创新的融合

这类创业活动充分利用母体内外的优势资源,包括人才、资金、技术、品牌、渠道、客户、行政体系等资源进行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多冗余资源或能整合外部资源的公司可以选择这一创业方向。通常情况下,初创期大多数内创业首先要盘活的是母体的内部资源,后期将引入更多的外部资源。根据资源的内外部来源,具体有两种落地方式。

完全用内部资源实现创业孵化

下文将用几个不同的案例,来分别讲述几种不同情况。

案例一 上汽集团的“内循环”

上汽集团在推动内创业的“种子基金”时,紧紧围绕汽车主业和新能源汽车的战略方向。截至20186月,集团收到来自所属单位的有效“种子创意”660项。在进入到完善创意阶段的项目中,项目所属汽车技术领域和所占比例分别为:整车4%、信息技术5%、造型材料7%、轻量化7%、安全试验7%、底盘11%、智能交通12%、先进能源14%、动力总成16%、电子电器17%

不仅内创业项目与上汽的公司主业密切相关,大多数内创业项目的成果也在上汽集团内部转化和转让——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上汽集团也为这些利用业余时间创业的内部员工提供了丰厚的资源支持:从全程的行业专家精准匹配指导,到创意完善3个月内每个项目5万元的资金支持,再到内部专业化设施设备的免费使用,以及到种子阶段每个项目50万元的资金支持,到最后成果推广阶段的信息、产业链配套支持等。可以说上汽集团利用内部资源支持内创业者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和精细化的闭环。

案例二 广东轩辕网络的“内生破茧”

除了大型国企央企,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也可以用这种利用内部资源实现创业孵化的方式。广东轩辕网络,一家以古代帝王黄帝名字来命名的校园和政务云解决方案专业化服务公司,在2017年,也就是新三板挂牌后的第三年,开启了内创业新征程。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公司CTO,他提出打造专业化、标准化认证的在线培训课程,正是他长期在提供教育云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个创业机会。公司对这类与主业相关的内创业给予很大资源支持:一是免费使用企业内的办公空间,并配置相应的人、财、物资源;二是在股权配置上,公司占40%股份,60%交给创业团队,不引入外部投资人。这就是一种完全由公司内部人提出、利用内部资源推动、与企业战略关联性较强的内创业。

案例三 SKG的“内创业孵化园”

还有些企业通过创建内创业孵化园的形式获取资源创新的红利。

2014年,互联网家电行业企业SKG(艾诗凯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遇到很多其他企业同样碰到的问题:有能力的员工要么跳槽竞争对手,要么另起炉灶创业。这让企业负责人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让员工也能创业做老板的可能,而不是出去成为竞争对手?

后来,公司提出一种解决方法:对于员工提出的好的创业想法,公司出资进行孵化,这也就是SKG的“内部合伙人制度”。2015年,公司专门建成了创业孵化园,对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并有前景的项目出资进行一年期的成果孵化。在这一年期间,员工享受公司的基本工资,后期若创业成功则成为企业合伙人,若创业失败则重新回道原工作岗位。到了2016年,在内部合伙人制度推动下,SKG公司推动了14个内部创业项目成为独立运营的公司。

不管哪种方式,完全内部孵化模式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主要来自母体组织内部,外部风投和资源进入较少。当然,也有一些企业乐于通过内外部资源的结合来推动内创业。让我们来看看这些企业是怎么做的。

整合内外部两种资源实现创业孵化

下面同样用几个案例讲述几种不同方式。

案例一 大唐网络的“369模式”

大唐网络是大唐电信参股的一家混改试点单位,具有较雄厚的技术资源。它早期面临的问题是,虽然有大批研发出的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模块,内部却缺乏相应人员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于是,大唐网络通过搭建移动互联网专业化孵化平台和提供专业技术模块,同时面向内外部创客接受项目申请,让一批外部创客到其平台上创业,将内部积累的技术能力快速变现。大唐网络在前期为创业团队提供“资源包”(底层技术模块+行业大数据+常规孵化资源),直接开发好底层技术模块提供给创业者,创业者根据自己的创意从模块库中选取,就像搭积木一样。同时,大唐网络推行“369”模式,在大唐网络云孵化平台上的创业团队要做到3个月产品上线,6个月完成试点,9个月完成融资。达不到这些时间点硬性要求的团队就要考虑退出云孵化平台。9个月后如果创业项目落地了,则前期投入资源折算成创业公司所占股份。最后,大唐网络拥有回购、退出和清算时的优先权。这种方式,让大唐网络丰富的技术资源快速转化为产业化成果走向市场。

案例二 航天科工二院206所的“三方创业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6所是航天安防和安保领域的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所。全所拥有35岁以下青年695人,占总人数的62%。这些青年科技工作者有创意、有活力,曾有人用3D打印机打印出了一台3D打印机。这让研究所领导意识到,需要用一种新的方式释放内部员工活力,于是成立了“原点创客”,成为青年创新创业新平台。其中,创客项目的具体方向和实施形式不做限制。206所为此专门成立了指导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引入了职工众筹和奖励共享机制,为创客们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等条件。

随着内创业的深入开展,206所开始按照笔者提出的“三环生态”模型,引入外部资本和产业化资源,成立新的创业公司。20184月,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董事长办公会通过航天科工二院206所设备精灵“双创”科技成果转化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总体方案,授权二级院合规进行投资决策设立公司。206所将科技成果独占许可给创客,创客以独占许可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双创”公司,由206所、创客、成都航天互联网基金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南京航天极创物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该项目整合多种内外部资源,构建了创客、企业、外部投资者的三环生态圈,在国内开启了国有企业科技成果以独占许可给创客方式并作价入股“双创”公司的先例。

必须指出,虽然母体组织的资源众多,但内部创业者业必须明白:想真正利用母体企业内外资源并不容易,越大的企业越难获取。对于内创业团队而言,不是所有资源都要伸手,而应该抓关键资源。对于外部投资而言,更看重的是内创业团队背后母体企业的品牌背书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

内创业与核心能力的融合

核心能力是企业长期积累而成的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一种独特能力,可实现高于竞争对手的价值,难以复制模仿。比如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营销能力等等可以成为企业的核心能力。依托母体公司的核心能力开展内创业,就是放大母体核心能力的价值,反过来进一步增强母体公司的核心能力。这类创业活动主要利用了公司的核心能力,开展这类内创业的公司需要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能力。

案例一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的“科学家创客机制”

科研院所在某个领域拥有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服务优势,一直缺乏走向市场的途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往往会中断。西安光机所找到了一条内创业之路。西安光机所依托光电信息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推动内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硬科技”企业孵化。其能力的“外溢”通过硬、软两种方式实现。首先,西安光机所联合地方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发起成立陕西省光电子集成电路先导技术研究院,成为光电子集成产业创新型服务平台。其次,西安光机所建立了中科创星孵化器,基于自身的技术能力,西安光机所能为科学家内创业企业提供光电子集成领域的战略咨询、技术诊断、高清洁度的光电子芯片检验环境及设备、融资服务等。

借助这两种能力的溢出,诸多半导体领域的科学家创业团队得以顺利开展中试和量产,孵化出西安奇芯光电、北京九天微星等一大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企业。同时,西安光机所确立了“参股不控股,孵化但不办企业”的原则,符合光机所自身定位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一般规律。让孵化后的企业按市场规则运作,让投资人和专业的企业管理团队来运营企业。这样做的初衷是聚焦于各自的核心能力,让双方实现“双赢”。比如,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中科创星孵化后,其生产的光通信核心芯片产品解决了光通信模块集成技术难点,达到光子集成芯片、器件和模块的产业化需求。

案例二 华工科技的两条腿走路

华工科技是一家以激光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基于这些能力,华工科技从2016年推出“创客”模式,让员工创客和外部科学家创客“两条腿走路”。首先,为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鼓励员工寻找“事业部中的事业部”,公司先后成立6个内部创客中心,员工可以申请成为创主。这些内创业团队除了不能注册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外,与外部创业公司没什么两样,每个中心团队都独立运营,技术、市场都由创客团队说了算。华工科技变身为一个平台,通过实施“虚拟股权”解决人才匮乏的痛点,收益与创客团队四六开。这种方式让其孵化的苏州设备自动化公司在短短不到2年时间内从原来借用的一间小办公室起步,发展到后来两层楼几千平米的新厂区,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一个多亿的自动化终端销售收入。

其次,华工科技通过成立“光造空间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全球引入激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将其技术进行公司化孵化和运营。比如锐科激光是我国首家专门从事光纤激光器及核心器件研发和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创始人为海归专家闫大鹏。公司早期的光纤激光器工业化应用不成熟,市场客户认可度较低,华工科技就签下两年包销90%的订单,边使用边反馈问题,帮助锐科完善产品,市场很快打开;公司在3个月时间内,为闫大鹏配齐了技术生产团队,半年内实现投产;为保护知识产权,光造空间平台代理机构为锐科激光量身订制专属专利战略服务;2016年,光造空间为锐科激光全程辅导的国内第一部光纤激光器行业标准《光纤激光器行业标准》正式发布。目前,华工科技孵化的锐科激光、华日激光等8家公司均在各自细分领域活了下来,成为行业标杆。

通过内创业实现企业能力的外溢和创新,关键是将能力转化为产业链上的专业孵化服务,具有产业化落地的手段,而不是空守着一堆能力却束手无策。

什么情况下内创业

企业家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决策在什么情况下启用内创业?很多企业家以为内创业很简单,换个激励方式就可以搞定,但其实内创业是“换系统”而非“打补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

什么情况下触发内创业?有一个简单原则,看企业在人才、技术、业务方面是否遇到了难以用传统方法解决的问题:以前一用就灵的老方法、老经验越来越不起作用时,企业就该考虑将内创业作为新的解决之道。而内创业能否真正落地,还要判断“组织适应性”,看企业能否接受内创业这种方式。

1.警觉四种不可控的员工情况

判断内创业时机的第一个标准,是看企业是否出现了用传统管理方法不可解决的四种情况:人才大量流失;人员活力丧失;闪辞员工频现;二代接班困难。一旦出现,就要引起企业的警觉并考虑采用内创业。

2.警觉四种不可控的技术情况

判断内创业时机的第二个标准,是看企业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是否还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原来的研发创新方法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一旦出现不受控的技术“拦路虎”,企业就要引起警觉并考虑采用内创业。

3.警觉四种不可控的业务情况

判断内创业时机的第三个标准,是看业务发展是否还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用传统方法能否实现老业务的更新和新业务的拓展。一旦出现不可控的业务情况,就要引起企业的警觉并考虑采用内创业。

人才、技术、业务三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达到了触发点,就可以考虑启动内创业。但要真正让内创业落地,还要看另一个重要条件能否满足,即组织接受或适应内创业的程度。如果一个组织从上到下都抵触内创业、刚性很强,就会让内创业胎死腹中——这就是“组织适应性”。

所以,企业家触发内创业是一个理性分析和择机实施的过程,考验的是企业家的综合能力。但不论如何,所有的内创业都要和企业自身的业务、资源和能力结合,与企业的创新战略结合,这样的内创业才会做得既有底气、又有方向,更有成功率的保障。

(作者系中科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服务创新研究部主任,内创研习社创始人,《内创业革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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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魏后凯 苑鹏 芦千文: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研究的历史演变与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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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改革》2020年第10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沧桑巨变,取得了辉煌成就。1952-2019年,中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年均提高5.1%①。其中,1979-2019年,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实际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7%,比城镇居民高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年均提高7.3%,比城镇居民高1.0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底的77 039万人减少至2019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7.5%下降到0.6%。经过70多年的艰辛探索和不断发展,中国已经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农业极端落后、农村普遍贫困的状况,目前农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即将实现,正在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转型,开始走上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这一过程中,理论研究者逐步构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做出了中国贡献,也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国改革发展进程提供了理论支撑。

目前,国内已有研究以不同角度的农业农村发展历程和相关学科建设为主,对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演变的研究较少。张俊飚、颜廷武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历程、重点研究领域和方法[1];曹俊杰介绍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理论、政策和实践的演变过程[2]。这些研究富有启发意义,但没有从战略高度、历史思维、全局视角,梳理、分析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的演变和创新。对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和展望,有助于继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创新,加快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有效助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理论创新源于实践探索,又作用于实践探索。二者在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中,逐步形成富有时代背景、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的理论体系。立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波澜壮阔的农业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历程,理论研究者借鉴国内外的研究范式和思想观点,认识、分析、争论、总结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探索经验,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大问题、重大实践紧密相关,所呈现的理论动态也体现了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体制背景和研究重点的变化,大致可以把农业农村发展研究划分为四个时期:一是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50年代后期,探索建立对传统小农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二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探索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三是改革开放后,以研究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导向,建立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四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面构建城乡融合背景下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只是为凸显不同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理论演变的核心特征,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线。各个阶段都是围绕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的主线,不断更新、丰富和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

总体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研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于当代波澜壮阔的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实践创新,认真总结国内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经验教训,不断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方法、理论工具和学术思想,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特别是,围绕传统小农户改造、农业组织与经营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业现代化道路、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等展开争鸣,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构成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理论的“特色”。本文以公开发表的文献为线索,从战略高度、历史思维、全局视角,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农村发展研究的探索历程、重要理论创新和重要学术思想,以期为加快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提供参考。

一、1949-1957年:建立对传统小农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新中国成立初期,迫切需要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彻底改造传统小农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改造传统农业和小农生产方式的途径是通过合作化实现农业社会化大生产。斯大林将列宁的合作化理论发展为农业集体化改造理论,并在苏联全面推行,成为当时各社会主义国家模仿学习的对象。受此启发,中国共产党把先合作化再集体化作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中国几千年来的个体分散经济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穷苦,逐步集体化是克服这种情况的唯一办法,集体化实现的唯一道路就是依据列宁所说的经过合作社,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3]1949年后,全国迅速完成了土地改革,建立了小规模自耕的“传统小农”为主的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即被提上日程。1953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年底,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确立了由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作化道路。

就启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而言,中国与苏联在农业生产力特别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方面相差较大,且传统小农的规模结构、经营方式、行为习惯也有很大不同。照搬照抄苏联模式容易出现“水土不服”,需要结合中国实际明确具体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路线。学者们围绕机械化和合作化的顺序以及生产合作与供销合作的顺序展开了争论。

一是关于先机械化还是先合作化的争论。先合作化论认为,传统小农规模小,不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需要合作化为机械使用创造条件,而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存在工厂手工业阶段,说明没有机械化也能实现农业集体化[4]。先机械化论认为,生产关系应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具有国家工业化和机器耕种的条件,就无法改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无法发挥合作化的生产关系优势,也就无法实现自愿基础上的农业集体化[5]

二是关于先生产合作还是先供销合作的争论。1949年前,从事乡村建设的学者就意识到,中国与西方社会不同,不能从消费合作开始,而应以各种合作把分散的农户生产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生产“促兴农业以引发工业”[6]1949年后,农业合作化实践主要进行的是生产环节的互助合作。先供销合作论认为,要通过供销合作为农业合作化提供资金、技术、物质支持,使农村合作社由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并把供销合作社发展为生产合作社作为农业集体化的中心环节。这是必须遵循的“从供销到生产”的规律[7]

上述争论虽然是从各自角度强调所关注领域的重要性,但使实践中对合作化、机械化以及生产合作、供销合作都给予了重视。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在农业社会化改造过程中,基本同步进行,随着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进程,全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系统迅速建立起来。同时,实现农业机械化需要完整的机械工业体系来支撑。但当时中国机械工业十分薄弱,农业机械工业更是基本空白,迅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只能依靠进口国外农业机械。因此,当时中国并不具备迅速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如果要等实现农业机械化再推进合作化,那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就无法按期完成。这决定了先机械化还是先合作化争论的结果——合作化和机械化都十分重要,但客观条件决定了先推进合作社,再补机械化短板。1955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明确在中国条件下必须是先合作化,后机械化,为争论画上句号。总体上看,1949年后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采取运动式的方式,在推进过程中发生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8]

随着农业合作化层次的不断提高,集体劳动、统一经营逐步替代传统小农的家庭生产经营方式,监督激励、管理协调的问题随之产生,导致消极怠工、管理滞后等现象时常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展开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很多完善意见。如必须对社员个人收入的各种形式规定适当比例;实行季节包工制、包工包产制、计件制(包产制)等生产责任制;保留自留地及其上的副业经济,作为高级社经济中必不可少的部分[9-10]。这些研究深化了农业生产合作理论,完善了生产型合作社的组织激励理论,将农民行为假设回归到了正常的经济理性中来,为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做出了贡献。

二、1958-1977年:探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经济理论

195810月,人民公社制度全面建立,加上先前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及户籍制度,中国形成了以行政手段实现农业要素配置、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农产品分配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这一体制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学术界的研究重点转向如何推动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为不断调整和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提供了依据。一些学者把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农业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在农业中的表现形式和运用形式,以及社会主义农业的领导与管理[11]195911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教研室编著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出版,成为探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经济理论的重要标志②。随后,以对当时农业农村发展重大方针政策进行诠释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经济学科迅速发展起来。这一时期,学术界围绕农业地位、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农业现代化等基本问题,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经济理论进行了完善和丰富。

()拓展农业与轻工业、重工业关系的理论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如何处理好农业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农业经济学首先要研究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超越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的著名论断;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处理好重工业同轻工业、农业相互发展的关系。理论研究者在对这些论断进行论证的同时,也结合实际进行了拓展深化。

一是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内涵释义。农业的基础地位,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是人类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起点,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独立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12];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是其他产业部门的劳动提供者、原料供应者,工业产品的重要市场以及国家积累的重要来源[13]。这说明,农业劳动基本上是必要劳动,在社会总劳动分配中处于基础地位[14]。由此拓展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理论内涵,对于深入认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是对农业与轻工业、重工业关系的理论解读。关于农业与轻工业、重工业的关系,学术界一般认为,就是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来安排经济生活,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加速农业发展并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只有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才存在的规律[15]。遵循这一规律,就要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实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把粮食生产放在第一位的同时,重视发展经济作物,促进农业多种经营[16]。这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中国化,是对当时国家实行的以牺牲农业、农民为代价的重工业化导向的发展战略的反思。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做出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明确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总方针。

?()提出遵循价值规律改进人民公社制度的学术思想

人民公社在农村全面实行后,学术界对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研究焦点转到人民公社的制度本质和改进路径上来。人民公社在实践中呈现的“一大二公”特征,被部分研究者认为其是通往共产主义的桥梁。对此,有学者认为,虽然人民公社体制有了全民所有制成分,但并未突破集体所有制范畴[17];要实现向全民所有制过渡首先应由国家逐步支配和决定公社的公共积累及收入分配[18]。所以,人民公社体制并不意味着要取消商品生产,反而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促使公社增加收入和积累[19]。并且,还要发挥价值规律作用,给予农业生产组织自主权,如根据生产成本和供求制定农产品价格;按照商品量由生产队(大队)自己决定面积和产量;规定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农产品收购价格[20]。这些学术思想的提出,对于纠正生产关系越“先进”越好的“穷过渡”,引导农村回归正常的经济秩序,改进政府的农业计划管理政策,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做出了贡献。

()探索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1954年,周恩来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的农业”。1958年,毛泽东同志将此概括为“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随后,学术界开始了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对“八字宪法”的理解上。如有学者认为,土壤是基础,水、肥、种是前提,合理密植是中心,保、管、工是基本保证[21];把农业生产重点转到实行技术改革是贯彻“八字宪法”的中心任务[13]1959年,毛泽东同志做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论断后,学术界主流研究侧重强调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也有研究强调同时推进电气化、水利化、化学化,要做到“四化”之间平衡协调发展[22]。这些讨论丰富了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把农业现代化理解为机械化的狭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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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78-2001年: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业农村发展理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率先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开始,迅速扩大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安徽凤阳小岗村“大包干”为序幕的农村改革开始后,农村迅速实行了家庭承包制,建立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配套推进农产品购销、生产要素流通、农村金融服务、多元产业发展、合作经济体制等的市场化改革。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借着思想解放的东风,理论研究者全方位引入西方经济学研究范式和理论成果,以国外类似领域的做法、经验为参照或坐标,比较分析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在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业发展等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域,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理论探讨,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框架。

()发展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理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迫切需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破除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的束缚。理论层面对此强烈呼吁。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后,胡乔木提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调动农民积极性,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承认生产队自主权,充分实现按劳分配原则[23],在经济理论上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这些认识体现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中。安徽凤阳小岗村“大包干”发生后,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在各地迅速兴起,被中央高层决策者所重视。1979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把草案③中“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表述改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变相为包产到户开了政策口子。随后,到1984年底,包产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基本普及开来。在随后的改革中,逐步把“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围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理论研究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富有创新价值的理论观点,为中央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组织形态的政策长期不变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

1.积极回应对包产到户的质疑,为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提供理论依据

对包产到户的质疑集中在两个方面,即意识形态上认为其是向资本主义的“倒退”;实践价值上认为其适应的是较低生产力水平,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冲突,不能形成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前者,学术界的回应是,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把生产责任制和计算劳动报酬形式结合在一起,把对集体生产负责和社员个人物质利益更紧密地联系起来[24];包产到户是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不能将其作为“权宜之计”,应公开承认其合理性和合法性[25]。这重新认识了家庭经营形式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小生产关系的理论。1985年农业在连续6年连增后,出现明显减产,质疑家庭经营合理性的声音再次兴起,不少地方呼吁集中农户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减产的原因,理论上的解释是政府投入减少而造成的农业发展物质基础受到削弱,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挫伤,并不是因为家庭承包经营本身,关键是要增加农业投资,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合作经济体制,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的事情[26]。只要改进工作、创造环境,家庭承包经营依然能够显示出生命力。对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中国农村经济》编辑部专门举办研讨会,得出几点理论共识:中国大部分地方不具备推动土地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应重点做好统一服务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决定性的问题不是规模大小,而是生产要素配置是否经济合理,农民是否有积极性;实行规模经营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自主权;农业比较利益、农业机械化程度和技术创新精神都不受经营规模的单一决定[27]。这些理论上的创新性解释,使得发展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得到充分认识。199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著名的“两个飞跃”理论④,明确了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及历史阶段。

2.积极丰富农业经营体系内容,为释放家庭经营活力提供制度解释

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规模细小、土地零碎、技术落后是不争的事实。在城乡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发展的态势下,农户兼业化甚至退出农业经营的逐步增多,加之农业投资减少、农业生产不稳定、农产品“卖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频繁出现,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日益紧迫。学术界结合基层实践和理论研究,提出了多方面的富有理论创新价值的完善路径及其制度解释。

一是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农户自愿转包土地现象,一些学者从理论层面论证了其合理性,认为不会迅速和大量出现,而会在持续很长的时间内陆续发生[28]。在不断延长承包期的基础上,让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自由有偿转让的权力才能稳定承包地。对于一些地方探索的“两田制”,学术界基本持否定态度,并提出了开辟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发展种植专业化、机械化家庭农场、建立个人承租的中国式现代农场制度等规模经营实现路径[29-31]。同时还意识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是多元的,把农业生产环节委托给他人经营的“代营制”,比土地规模经营更易于推行,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更为有效、更有价值的农业经营方式[32]

二是探索统一经营新形式。对于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来说,实行家庭承包制只是完成了一半,如果不继续完善集体统一经营,改革可能半途而废。统一经营的实现形式集中在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如生产者协会、专业技术协会等专业性合作经济,以及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发展规模经营或者以多种股份合作形式开展农业产加销合作经营的形式[33]。要在理论上彻底走出把合作经济等同于集体经济的认识“误区”,把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向。第二条路径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社会服务环节上组织起来,推进服务的社会化,承担一家一户办不到、办不好的事情,发展功能完整的多样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克服家庭承包经营的局限性[34]。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才是中国农业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1991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要以乡村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形成多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三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二三产业建立稳定的联系,能够为农户家庭经营稳定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基于各地兴起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探索,一些学者提出了“公司+农户”的改革思路,即鼓励农业公司、农工商企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直接与农户建立联系,提供产供销系列服务,形成集团化、一体化生产经营[35]。其共同特征是以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为龙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通过社会化服务和利益吸引,使农工商贸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36]。承担“龙头”作用的可以是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市场等。这种经营方式以山东潍坊的实践做法为范例,归纳为农业产业化,通过199512月人民日报发表的《论农业产业化》社论,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农业产业化被认为是农业经营体制的第二次改革,是市场经济下发展农业的基本模式,是实现农村经济第二次飞跃的现实选择[37]。学术界从本质内涵、组织形式、契约安排、交易成本、机制设计等角度构建了农业产业化理论框架,推进了制度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随着家庭承包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来,由此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学术界从多角度开展的理论探索和规律总结,推动了对家庭承包制认识的深化,也推动了家庭承包制的完善。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已经意识到实行家庭承包制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也认识到“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不能把它与集体统一经营割裂开来”。

()积极探索农村工业化理论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张培刚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系统地提出了农业国实现工业化的理论和思想,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工业化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38]。学术界较早认识到,中国既不应该、也不可能走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老路,而应探索推进新发展道路。农村的新发展道路体现在学者对农村工业化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实践的理论解释中。

一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理论解释。中国农村工业化道路首先源自农村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学术界从一开始就将乡镇企业的研究置于农村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认为乡镇企业的兴起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二个奇迹”。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是因为城乡之间不同领域市场化改革步调不一致创造的市场空间。也就是说,乡镇企业是城乡分割体制的产物,随着城乡分割体制的瓦解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乡镇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将会在历史进程中逐步消失。

二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理论解释。学术界认为,中国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是社会与国家的交易中形成的,特殊的经济制度环境给出了农民、集体和国家所有权的最优安排,界定了模糊产权的边界[39-40]。中国乡镇企业产权结构是“关系产权”,反映的是与内外环境之间长期稳定的各种纽带关系[41]。这与西方产权理论构筑的产权制度图景不同,也说明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需要与制度环境相匹配。

三是乡镇企业改革逻辑的理论解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乡镇企业走向全面改制,股份制成为主流形式,经营者持大股问题日益突出。这是因为市场的逐步发育和完善使乡镇政府作为所有者的缺陷暴露、优势丧失,市场支配财产权利的规则发生作用使企业经营者的作用日趋突出,从代理人变成企业的主要控制者[42]。这也是在体制转型时期不对称、不完善的市场环境之下,乡镇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利益调整和再分配的结果,是他们相互之间利益矛盾妥协折中的产物。当然,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自上而下推动的特征,改制模式选择是地方政府与经营层博弈的结果,生产率提高不是改革最终走向“经营者持大股”的逻辑原因[43]。这说明企业产权制度的选择不存在唯一标准,与外部制度环境密切相关。

四是农村工业发展演变的理论解释。乡镇企业主导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有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三角模式等。其共同特征是,使中国经济结构出现了由农业部门经济、农村工业部门经济及城市部门经济所构成的三元经济结构[44]。短期内,要把农村发展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点放在农村工业发展上;长期则需要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协调一致[45]。乡镇企业发展推动的“离土不离乡”式的非城镇化乡村工业化具有明显弊端,如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加剧农村环境污染、缺乏规模经济效益、难以解决农民身份问题等。从长远来看,应逐步走“离土又离乡”的城镇工业化道路[46]。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农村工业已在逐步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工业化是这一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及理论研究的两个重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工业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等,都需要供销、金融、财税等配套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同步推进,有赖于乡村治理体制的完善。如废除人民公社体制,确立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改革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恢复农业银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职能,实施以工补农政策,理顺国家与农民关系,减轻农民负担等等。对于这些重要的改革实践和关键问题,理论研究者以促进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己任,为“摸着石头过河”提供理论参考和理论支撑,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框架做出了贡献。

四、2002年至今:构建城乡融合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步入工业化中期的发展新阶段,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三农”问题日益凸显。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做出“两个趋向”⑤的重要论断;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并把其列为“五个统筹”之首;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2017年,中共十九大又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对调整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以及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学术界围绕制约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关键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同,以构建顺应和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理论创新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创新

土地制度既是产权制度安排,又是社会基本制度,构筑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实施家庭承包制后,农村土地实现了从单一集体所有权向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土地流转市场建立起来后,承包经营权又实现了向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此为依据,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学术界建立了中国独特的土地“三权分置”理论。同时,学术界还立足于国情农情,从产权经济学、农村政策学、法学等角度,推动土地“三权分置”理论的完善与创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在中央明确提出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以前,学术界就关注到土地流转中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象,主张要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和流转双方的权益,农民土地权利的界定应从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走向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保留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进转让土地经营权[47]。中共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在理论上回答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离问题”[48]。对此学术界的回答集中在如下方面:土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久不变”之上;在法律上的表达是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的内在逻辑,土地经营权应具有物权性质;重点是强化耕作者的使用权,注意经营权和承包权的平衡,不能简单理解为做大规模经营主体,应避免经营权一权独大、符号化所有权、虚化承包权,遏制工商资本兼并农地和改变农地用途的冲动[49-51]

()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理论创新

中国最大的国情农情就是小农户为主并将持续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不能忽视这个基础。中国农业现代化既不能照搬欧美大规模经营的模式,又不能采取日韩依靠高补贴、高价格维持小农户高收入的做法,必须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52]。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围绕解答如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学术界进行了理论解释,并深入探讨了其实现路径。

对于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前途命运何去何从,学术界始终存在争议。近年来,已有学者意识到,小农户在农业生产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并未过时,中国农业现代化不能抛弃“小农经济”[53],必须跳出经典理论中“小农消亡论”预设框架,认识到小农户存在的合理性和长期性,激活以小农户为主体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54]。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核心是获得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素质,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分散生产经营难题、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中国小农户具有明显的分化特征,匹配的衔接现代农业路径将是多元多样的。如针对农业不同产业和不同类型农户特征,完善多种组织形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55],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形式,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与工商企业或市场对接,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56];通过横向分工与区域连片专业化,推动农地规模经营转向服务规模经营[57];推动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构建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业共营制”[58],或者发展以农业产业链为联结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9];以小农户为来源,培育家庭农场或公司农场、种养大户、农业服务专业户及其他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等等。不管怎样,学术界普遍认为要加速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无论其是否留在农业领域,都要以帮助而不是替代的方式,促进留在农业领域的小农户实现现代化。这是中国农业现代化不可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

?()中国特色农村反贫困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工作,累计使7.6亿多农民逐步摆脱贫困,创造了世界反贫困史上的一个奇迹,为全球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还适时推动扶贫方式由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转变,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特别是近年来,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实施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形成了各方联动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学术界围绕不同时期的反贫困战略、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理论探讨,推动了中国特色农村反贫困理论创新,逐步形成了以开发式扶贫和精准扶贫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为推进世界反贫困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

中国反贫困理论的构建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启动大规模反贫困后,学术界对反贫困策略、做法进行了总结分析。中国的大规模反贫困,强调通过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来分别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兼顾效率和平等[60]。经济增长特别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是中国大规模减贫的主要推动力量。这种扶贫战略是以开发式扶贫为典型形式的增长拉动型涓滴效应战略[61]。随着贫困发生率的下降,增长拉动的减贫边际效率降低,需要调整反贫困战略。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调整反贫困战略的呼声就被提出,精准扶贫的学术思想开始形成。如以贫困地区为主导的反贫困战略应当下沉,瞄准贫困农户和贫困农户占绝大多数的自然村;逐步实现从区域开发扶贫转向直接瞄准贫困人口,形成就地开发扶贫、帮助贫困劳动力迁移和输出与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的三轨式扶贫战略[62]。近年来,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学术界就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精准考核等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制度框架。精准扶贫的理论内涵表现为扶贫“对象—资源—主体”精准、扶贫“目标—过程—结果”精准以及“微观—中观—宏观”的不同扶贫层级精准;呈现专项扶贫、惠农政策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相互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格局[63]。其重要经验在于构建了“政府领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扶贫运行机制,为贫困人口直接参与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市场机会提供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及反贫困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也为世界反贫困提供了中国解决方案。

五、对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创新的展望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业农村发展道路探索,为理论研究者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提供了独特且丰厚的土壤。理论研究者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吸收借鉴国外成熟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发展规律,推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实践和理论创新,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是中国智慧的重要结晶,是中国理念、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然,也应该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理论研究者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并围绕不同时期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建设任务,相继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新观点、新思想、新理论,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农村发展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整体而言,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还只是初步的,仍在不断形成和发展之中,站在国际研究前沿的中国学派尚没有形成,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还在路上,中国学术界在国际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的学术地位同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相对国际地位及其重要性还不相称,加快构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依然任重道远。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需要以更多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的理论创新,继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农业农村发展理论体系,加快形成具有相应国际地位的农业农村发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马克思曾深刻指出,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20155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展望未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代需求,强化多学科的相互融合和交叉理论应用,聚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反贫困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方法创新、理论创新,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学和农村发展学。

一是乡村振兴理论。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国将进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向富裕社会迈进的“后小康”时代。这意味着乡村振兴战略将进入全面推进实施的新阶段,对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宜居水平、治理现代化以及城乡关系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急需从理论上解答“后小康”时代乡村振兴的内涵变化、历史方位、指标体系、实施路径等具体问题,为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大国小农”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农情特点。长期持续存在的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主体结构,已经使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探索呈现与欧美、日韩等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显著差异。理论和政策层面已经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但以小农户为基础,如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如何加快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仍需要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论解答。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的核心所在。

三是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中国的迅速城镇化,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实现的,并未形成像多数城镇化先行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现象。这与中国城乡分割体制下出现的农民工群体有很大关系,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解答。未来,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在理论上及早关注农民工市民化长效机制、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发展共同体建设等关键性问题。

四是反贫困理论。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后,中国的反贫困战略需要实现由绝对贫困治理向相对贫困治理,由收入贫困治理向多维贫困治理,由超常规扶贫攻坚向常规性贫困治理的三大转变[64]。实现这些转变,需要树立常规化、制度化的贫困治理思维,全面统筹城乡贫困治理,注重相对贫困和多维贫困,建立城乡统一的贫困标准和减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和可持续性,加快推动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近年来,虽然学术界对此已展开讨论,但大多还局限于概念和政策解读,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更缺乏前瞻性的理论创新。

①按1952-1978年和1979-2019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和居民消费水平指数测算。

1953年教育部颁布了主要参考苏联的农业经济学教育计划;1951-1955年,一批苏联农业经济专家来华讲学,其中杜宾诺夫的讲稿在1956年翻译出版,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教研室编写了《农业经济学讲义(初稿)》,1959年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196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集体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相关高校以此为基础相继出版了各自教学用教材。

③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④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5页。

⑤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

原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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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魏后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苑鹏,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芦千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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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李金铮:费孝通探索中国城乡关系“相互成就”的致思逻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2

费孝通是同时代中对城乡关系研究最具影响力的学者。如果说学界对费孝通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概念比较熟悉,那么对“相成相克”则比较陌生,更缺乏具有学术意义的专门研究。时至今日,距离费孝通当年的调查、研究和阐释已经过去七八十年了,但中国城乡关系的问题并没有消逝,“相成相克”的内在张力依然延续。如何处理好城乡关系,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依然是中国社会经济建设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我们既要关注现实,也要追溯历史,建立现实与历史的连续性,尤其要挖掘历史上曾经产生的思想智慧,和现实思考紧密联系起来。在此意义上,加强对费孝通的“相成相克”说的研究和阐释,对今天的城乡建设一定会有所启迪。

18世纪以来西方学界对城乡关系如何才能实现良性发展,提出过一些不同的看法。亚当·斯密认为,农业是工业原料的来源,都市财富的增长要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比例而增长。杜能认为,以工农产品互换为基础,城乡间产业要合理分工布局。马克思认为,要消灭城乡差别,必须统筹城乡产业,将大工业在全国尽可能平衡地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分离的条件。以上学说反映了欧洲地区的情况。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学界,主要是根据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和现实提出看法,与上述西方学界所提出的学说并无明显的借鉴关系。

基于中国近代城乡对立的认识,费孝通等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此角度来提出解决之道的。费孝通呼吁:“我们决不能让这悲剧再演下去。这是一切经济建设首先要解决的前提。”“我们必须从速恢复城乡之间的循环关系”,“最后的目标是重建城乡的有机循环体,互相有利的配合。”换句话说,就是达到城乡关系的“相成”。在都市与乡村之间,费孝通强调二者“至少是有同样的重要”。他还提出“城乡互补”论,认为工业品和原材料、粮食之间不断地交换的城乡贸易类型,将会提高双方的生活水平。因此,要提高中国人的生活标准,加强城乡经济联系具有头等的重要性。费孝通还强调,要从都市入手进行研究,认为乡村社会的变迁常策源于都市,要明了乡村社会的变迁,不能不从变迁的源头都市入手。若把天津、上海、汉口、广州等都市撇开不论,要明了中国乡村变迁的原因和趋势是无从说起的,只有从都市入手研究中国社会变迁,才能解释乡村中所发生的现象,而且可以推测将来可能发生的结果。

不过,费孝通从城市角度所提的改革意见是很少的。他的主要建议,是把都市变成一个生产基地,改变都市对农村的索取和不断“吸血”的状况。“最急的也许是怎样把传统的市镇变质,从消费集团成为生产社区,使市镇的居民能在地租和利息之外找到更合理,更稳定的收入。这样才容易使他们放弃那些传统的收入。”为此,他建议地主进城,地主掌握着农业生产的赢余,可以把这笔游资用于工业生产。只要他们在城市里得到了谋生的职业或是投资的机会,即使没有“重重困难”迫使他们出卖土地,他们也不会留恋于已不一定收得到租的土地。关键不是地主们愿意不愿意放弃土地,而是他们怎样转变为生产者。现实尚未提供实现这一途径的条件,因为当时中国民族工业的萧条使得地主不易在土地之外找到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结果他们的收入还是直接间接的取之于农民”,实现都市工业化、将都市变为生产基地是非常困难的。

相比之下,费孝通主要是站在乡村立场,对乡村经济的发展道路提出自己的意见。乡村经济的主体是农业和手工业,费孝通正是从这两个领域进行阐论的。农业发展有多种途径,最重要的是土地和产量。不过,在费孝通看来,这两个方面目前或短时期还没有解决的可能,也就是说他基本否定了从农业上想办法的思路。

首先,土地问题难以解决。以往对土地问题的解决有三种方案,但费孝通均不持肯定态度。

其一,土地分配关系的改革。倾向马克思主义的学者认为,土地改革是解决中国乡村乃至整个经济问题的核心,这也是中共领导的革命所进行着的实践。费孝通曾被批评保守,反对土地改革。其实,他并不反对土地改革,也认为土地平均分配是合理的,如果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不需要交付租息,将使他们提高福利,保持最低的“不饥不寒”的水准。只是费孝通认为土地改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土地改革之后农民的平均耕作面积不能增加,不会减轻人口对农业资源的压力。从经营着眼,必须扩大农场规模,但要想扩大农场规模,重要的不是土地分配,而是人口和耕地的比例,是农业人口怎样能减少的问题,分配远没有技术及组织重要。

其二,扩张耕地面积。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尚有大量荒地没有开垦,仍有增大耕地面积的空间。费孝通对此没有太多论证,但他认为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开发仍不确定,前景并不乐观。

其三,发展都市工业,吸收农村人口。费孝通认为兴办都市工业是必要的,英国、美国都通过都市工业的发展成功地减少了农村人口。但他仅是从理论上赞成都市工业化。费孝通实际上认为,都市工业化在当时的中国已经是一条很难走得通的路,由于在经济和政治上处于次殖民地的地位,中国还没有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的条件。

更为重要的是,费孝通认为,近代以来中国都市的发展是克乡村的,城市工业引发了乡村手工业的衰败并导致了农民生活的贫困。正是在此基础上,他说,“我并不反对都市化,但是如果都市化会引起乡土的贫乏,不论是物质的或人才的,我总觉得并不是一个健全的趋势。”这一看法表明,与其说费孝通较少从城市角度考虑城乡相克的解决之道,还不如说他本来就认为从都市出发的角度就是有问题的,城乡相克的解决必须从乡村经济的发展入手。

其次,提高农业产量也无太大空间。费孝通曾向农业专家请教,如果我们利用一切科学所给我们的知识,像选种、除虫、加肥等,土地生产能增加多少?有的认为不过20%,最高的估计可能达到100%。但即使做到加倍的程度,可以增加的限度还是很低。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再期望单靠农业就能拯救中国,并使人民的生活水准大大提高。”其中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农业受限于土壤、工具和技术的限制很大,要想跨越式提高产量是非常困难的。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费孝通认为,只有从乡村工业着手才能解决城乡相克的问题,最终“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这与费孝通认为手工业衰退为城乡相克论的核心的理论互为呼应。他从传统经营方式中看到复兴的希望。

费孝通复兴乡村工业的主张,曾受到英国人、燕京大学经济系教授戴乐仁的启发。他在1933年发表的《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里讲道:“我记得几年前燕大教授泰娄氏就在中国评论报上发生提倡农村小规模的副业。从副业入手,非但是增加农场收入的良法,亦是采用机械的平坦大道。”费孝通并非反对都市工业化,而是认为在当时条件下难以实现。他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乡村工业进行了“辩护”。

第一,不否认手工业与机器工业相比存在着巨大弱势,但现实却不容许放弃手工业。费孝通认为:残酷的现实使我们最关心的,不是两三代或更长时间才能兑现的大规模机器工业的诺言,不是都市工业效率高或乡土工业效率高,不是工业的理想型或最有效的工业组织,而是过去几十年来和现在继续发生的手工业崩溃所引起的失业现象,以及由此导致农民生活的贫困。不是为了追求工业的充分现代化而让80%的农民收入减少,而是如何迁就现实并用最可能实行的有效方式谋求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在过渡时期仍要发展乡村工业,“中国的经济条件拉着我,插不起翅膀飞向‘前进’,如果这是落后,落后的不是我的选择(谁不想一转眼中国就有美国那样多的工厂),而是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这片这样多人耕种得这样久的古老的土地。”显然,这是颇为无奈的选择。

第二,工业尤其是轻工业不一定要集中于都市,也可以分散于乡村。费孝通从更深层次的区位角度,对都市工业化论者进行驳斥。譬如,在原料出产地就可以建立小型轻工业工厂。以丝绸业而论,小型工厂也能制出品质很高的生丝。而且,这种小型工厂还是促进农村技术改革的动力,工农业在技术改进上都可以联系得起来。尤其是从电力和内燃机成为工业的动力后,用电力来推动单位较小的制造机就不必挤在一个工场里面,从而造成了工业由集中而分散的新趋势。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在农村兴办小工业,只有农村容不下的工业才在都市中发展。进一步言之,在一件工业品的制造过程中,有些部分可以由手工来做,有些部分由机器来做。把那些不一定要机器做的保留在农家,而把须机器做的集中到小型工厂,则出品的质地不因部分的手工制造而不易改良。以上所说的是制造过程中纵的分段,把那些不必需要机器的部分留给手工业,借以利用乡村多余的劳力。制造过程横的方面,也能分成不同部门分别在小型工厂中进行。“若我们把制造过程拆断了,其中有不少部分是不需要大机器的,都可以分配到用电力推动的小型工厂或用体力的家庭工场中去制造,结果,以前乡村工业在技术上所受的限制就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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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乡村工业也可以是机器工业。费孝通认为,将乡村工业仅仅理解为传统的手工业、副业是一种误解,乡村工业不能等同于“手工业”,它可以是手工的,也可以是机器的,可以是家庭性的,也可以是工厂性的。真正有前途的乡村工业,并不是那种纯粹以体力作为动力的生产方式,也不是每家或每个作坊各自为政的生产方法。“除非乡村工业在技术上和在组织上变了质,它才能存在,才能立足在战后的新世界里。”也就是说,要想发展乡村工业,必须提高生产技术和改进生产组织。

所谓提高生产技术,就是将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趋于机器化。费孝通认为,必须使乡村工业在技术上逐渐现代化,脱离纯粹的手工和人力基础。有多少可用的机器就用多少,有多少可以引进的现代知识就引进多少。所谓改进生产组织,即提倡乡村工业合作社组织,这是费孝通更为关注的。他以养蚕制丝为例指出,单靠技术的改进还有不足,一定须有一个适当的社会制度。新制度的原则是很简单的,就是要使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能得到最公平的报酬。同时在经济活动上,能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营业丝厂相竞争而不致失败。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经济组织中提倡合作原则。有了这样一个协调组织,散布在各个村庄的制造中心就可以只承担机器生产的一部分,或只承担制造过程中的特定环节,然后把产品汇合在一个大的中心工厂里组装。由此,“大规模生产的优越性在人口不用向城市中心带集中的同时保存了下来”。

费孝通的姐姐费达生在吴江县进行了丝织业的成功实验,在开玄弓村成立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规定一切生产器具由参加工作的农民所有,一切管理及行政的权力由合作员掌握,一切利益由合作员平均分配。费孝通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在合作社工作的人,其态度与营业丝厂的工人不同。她们的工作是为了自己,愈努力愈满足,不会发生罢工的风潮。如果说“一切营业丝厂非每年能获到利益,就不能维持,因为股东的目的,并不在给工人们工作的机会,而在股息的收入。资本主义愈发达的地方,资本向高利的流动率愈大。所以企业家一定要使他的工厂能维持一定高度的利率,不然立刻会有倒闭的危险。”而合作社则不然,其目的大部分在维持工作的机会,合作社的维持是建筑在每人生活的实际利益上,而营业丝厂则建筑在股东的息上,两者相去自然甚远。可以说,开玄弓蚕丝合作生产的成功是费孝通提倡发展乡村工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来源,也是特别有力的佐证。

还值得注意的是,费孝通从费达生的乡村工业工作中发现了城市人才回乡建设的转机。他曾针对都市对乡村精英的吸附及其影响,提出“有专长的人才退回到乡间去”的建议,非常羡慕英国乡村有“从都市里退休回去的医生、公务员、学者和富于服务心的太太们”。但难题是如何才能使人才下乡,以往乡村里缺乏可以应用现代知识的事业,人才是无法回去的。他认为,在种种能应用现代知识的事业中,最基本的生产事业就是乡村工业。费达生并不是一个人在江南乡村开展丝织业改良,而是她所在的江苏省立女子蚕业学校推广部有几百个女知识青年到乡里服务,费孝通认为这是现代技术与农民之间“最适当的桥梁”,是“一个极正确的道路”。为此,他还对一些知识分子偏重文字教育、卫生教育而不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乡村建设实验提出质疑。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原题《“相成相克”: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费孝通的城乡关系论》,《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张征/

六、李晓华:数字经济引领农民共同富裕新趋势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2021-04-07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贫困群众真正富起来,就要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在现代经济中,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有限,技能、知识、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日益突出。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也需要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帮助其及时获取市场信息、畅通商品流通渠道。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变革、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进程中,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是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

“要想富,先修路”。在数字经济时代,“路”不仅指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作为信息传递通道的数字基础设施也是其中应有之义并且其重要性不断提高。我国地域广阔、城乡和区域间发展不均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然而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人口密度低、距中心城市距离远,光纤、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资金投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2015年国务院提出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目标和举措,政策实施五年来固定网络和手机上网流量的资费水平降幅都超过了90%,使欠发达地区居民不但用得上宽带网络,而且用得起。在全国通信“村村通工程”及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等政策及项目的推动下,我国的宽带网络覆盖率持续提高,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移动通信网络,4G基站数量占到全球4G基站数量的一半以上,人均享受的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已经超过98%,即使是边远地区的老百姓也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果。未来,要进一步解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问题,一方面国家需通过各类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方式加以支持,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也应主动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数字经济全面助推农民共同富裕

光纤、宽带网络是信息流动的“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可以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信息联通,信息进村入户打破了城乡间的“数字鸿沟”,从多个方面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

数字经济促进了知识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传播。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实现经济发展,要靠教育提高人的素质、解放人的思想、掌握更多的现代化生产知识和技能。但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教育资源供给相对匮乏,师资水平较低,也缺少图书馆、书店等获取知识的来源。互联网不但聚集了大量的专业化知识,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也进一步提供了形式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知识产品形态,有力地促进了先进思想、文化和现代化知识、技能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传播。在通信基础设施的支持下,疫情期间课程由线下转向线上期间,偏远地区孩子也能通过移动网络上课,做到“停学不停课”。此外,偏远地区的群众还通过互联网获得市场经济的意识,增进对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并将学到的知识用于当地的生产活动中。

数字经济促进了市场信息的双向流动。现代经济活动的开展需要及时了解各种相关信息,而互联网是各种信息传递的枢纽,也是人们及时了解市场信息的渠道。借助于互联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群众可以及时了解扶贫开发和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掌握外界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可以通过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在线旅游和外卖平台等渠道,将本地的特色商品、自然风光、文化旅游资源及时发布出去,带动乡村旅游、餐饮及民宿等产业的发展。

数字经济拓展了农村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原生态农副产品蕴含各地特色,迎合了生态、健康、多元的消费新趋势。但是传统的线下流通渠道成本高、覆盖范围有限,更关键的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阻隔,产销难以实现对接。电子商务具有货架空间无限、辐射范围广、开店成本低等特点。通过教授农民学习掌握网上开店技能、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能够将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特色农副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电商的发展也为农村地区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2014年起“电商扶贫”列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一些大型电商平台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合作完善县村服务网点、孵化农业区域品牌,并通过自营直采、开设扶贫频道、扶贫产品流量支持等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线上销售特色农产品,以“电商扶贫”带动农民致富。

数字经济带动了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电商平台的作用不仅在于带动农村特色农副产品“上行”,而且在带动产业链延伸、深加工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农副产品线上销量的提升会带动当地产业链从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延伸,吸引外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投资或本地创业型企业发展,形成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二是一些县、乡发挥自己的自然资源或既有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家具、特色服装等适合本地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禀赋的特色产品,并将电商作为销售的主渠道。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大批各具产品特色的电商产品产业集群,仅在淘宝平台上就有淘宝村5425个、淘宝镇1756个,其中淘宝村年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电商平台在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就地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数字经济有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农民种植养殖活动存在明显的积极性、周期性,每个生产周期开始时都需要采购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种苗、饲料等农资,但是在产品销售出去后才能获得收入,在生产周期的初始阶段就存在资金需求。农民很难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即使银行愿意给农民贷款,但是由于审批流程和周期长,也很难适应农产品季节性、周期性生产的资金需求。互联网平台通过对农民历史经营数据、产品线上的销售订单数据、农业卫星遥感大数据的分析,可以高效完成对农民资金需求的评估,不需要繁琐的线下申请审批程序,快捷完成放贷审批,解决农民季节性资金需求,帮助农民更好地开展农业生产、增加收入。

数字经济带动优质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农民不仅需要农产品通过更有效的渠道销售出去,也需要获得更好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传统的线下流通体系在农村地区比较薄弱,造成广大农村地区的商品相对匮乏。通过电商平台以及电商平台公司、物流和快递公司开辟的线下配送渠道,农民对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具等农业物资不但有了更多的选择,而且价格更低、送达及时;同样,电商平台有丰富且物美价廉的消费品可供选择,农民能够足不出户实现“买全球”,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数字经济为农民创造了新的收入来源。在线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为大众提供了展示才艺、技能和日常生活的平台,农民可以做“主播”吸引大量粉丝,并从中获得收入。直播与电商相结合形成的电商直播进一步丰富了农副产品线上销售的形式,能够更加形象、有效地宣传产品,引导销售,一些地方领导也主动通过直播的方式为家乡产品代言。直播电商通过打造网红产品、塑造地方品牌有效带动了农副产品销售和品牌价值的提升。

数字经济开辟农民共同富裕新空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数字经济发展仍然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数字技术的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新模式新业态将成为向广大农村地区传递知识和信息、展示和销售农村商品和服务的更有效渠道,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农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促进农村各类产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业态创新、改进客户服务、创造更多价值,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作者简介:李晓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产业布局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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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郑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两个关键

发表日期:20210419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也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虽说同为三农工作,但脱贫攻坚是解决温饱问题,而乡村振兴是解决富有问题,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是解决全国所有农民如何富有问题,包括未来的农业如何高质高效,未来的乡村如何宜居宜业,未来的农民如何富裕富足。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两个关键:一是对已经脱贫的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和近亿脱贫人口如何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做到不返贫;二是全国其他的非贫困县、非贫困村与非脱贫人口如何在乡村振兴中衔接学习脱贫攻坚战中形成的体制机制,加快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整体布局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当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132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更具体的文件,也是国家“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下一步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转型,把脱贫人口统筹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使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脱贫地区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政策

从《意见》内容来看,未来我国要通过六大方面共24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

早在20203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为了巩固和保持脱贫攻坚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4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因为有些贫困地区,摘帽之后,如果后续的各种政策没跟上的话,可能又会重新回到贫困状态,所以总书记提出“4个不摘”,就是让脱贫变得更具备可持续性。在2020年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这个政策是给已经脱贫县的定心丸。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逐步有序退出后可以有5年过渡期,来保持脱贫的成果可持续性。

在这5年过渡期究竟要做好哪些衔接工作?《意见》提供了非常明确具体的政策,为全国各地做好衔接工作提出了更精准的工作指南,有利于各地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如何加强对已脱贫的有效监测防止大规模返贫,如何在已脱贫的西部地区设立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都已有明确的工作布置。

要完成三农工作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

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也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虽说同为三农工作,但脱贫攻坚是解决温饱问题,而乡村振兴是解决富有问题,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是解决全国所有农民如何富有的问题,包括未来的农业如何高质高效,未来的乡村如何宜居宜业,未来的农民如何富裕富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差别很大,前者主要涉及1亿人脱贫问题,后者涉及6亿农民问题;前者涉及12.8万个贫困村,后者涉及57万个行政村;前者主要集中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后者涉及全国2800多个县;前者主要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者着重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

运用脱贫攻坚的宝贵经验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真实记录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伟大历程,全面介绍人类减贫的中国探索和实践,深入分享中国扶贫脱贫的经验做法,生动展现了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坚定信念和务实行动,充分彰显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贫困治理、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的责任担当。

过去的脱贫攻坚,大家都已经体会到了,可以说是倾举国之力,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在脱贫攻坚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这样做。因为要解决近1亿贫困人口问题,1亿人口是什么概念呢?欧洲最大的人口大国是德国,才8000多万人,法国6000多万人,英国5000多万人,意大利5000多万人,所以我们过去的8年解决的贫困人口,比欧洲最大的国家还要多了1000多万人口。同样的道理,接下来的乡村振兴要解决惠及我们国家6亿农民的问题,让6亿农民都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数量又非常的庞大。从这个角度来讲,乡村振兴的力度、规模要比脱贫攻坚大很多。

脱贫攻坚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就是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在接下来的乡村振兴中,也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来推动。早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与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我们知道,不是任何国家战略都能享受到这样高规格待遇的,只有非常重大的问题才可能举全党与全社会之力来推动。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今天的乡村振兴与过去脱贫攻坚战一样,党政军民学齐动员,五级书记一起抓来促进我国乡村振兴的实施。

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创新。在国家层面上,我国过去几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七梁八柱”的重要文件都已经制定出来了,包括各个部委也都制定了乡村振兴的五年规划,各个省、市、县也都制定了本地的乡村振兴规划。前几年全国各个地方已经开展了三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随着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落地,预计还有很多更具体的文件将要出台。无论是村庄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农村村容村貌改善等,还是需要有更具体的支持政策。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还是人、钱、地的问题,包括如何让更多进入城市的人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如何吸引更多人才留在乡村、乡村振兴的钱从哪里来、农村的地怎么才能带来更大的增值收益等。过去几年,国家脱贫攻坚中有很多新政策的探索,哪些政策在乡村振兴实施战略中可以直接移植过来,哪些政策需要在新的背景下进行改革,这些都是有效衔接的一部分。要充分学习脱贫攻坚战的好的做法,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作者简介:郑风,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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