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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建构 许娟 秦登峰
浏览:2119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7-14

内容摘要

当前我国个人信息?;し商逑狄丫ǔ桑酆侠纯锤鋈诵畔⒈;つJ饺越衔:?,具体表现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位阶不明、个人信息权益属性不清,亟待分析与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关系具有客体利益多重性、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以及权利义务社群性等特点,相关理论路径的实际效用存在局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しā沸拘怨娑ā案菹芊?,制定本法”的背景下,应明确个人信息基本权利保护模式。现行宪法第33 条、第38 条以及第40 条提供了个人信息权利作为一项未列举基本权利的生存空间。应根据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理论,演绎个人信息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法律结构。相关权利和义务应在个人信息?;ち⒎ㄖ杏枰韵富⒃诜墒视玫募壑岛饬恐杏枰韵低彻岢埂?/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