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云上边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在京举行。边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中央民族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40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代表围绕“人权视野中的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研究”等议题展开积极研讨。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索端智教授应邀参加并作线上发言交流。
索端智指出,青海作为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区域,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021年两次亲临青海视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全省上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要求,着力于生态保护立法,加强制度建设,以法律和制度保障青藏高原环境保护,将产业“四地”建设作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认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具体提出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具体措施、实践路径等。《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出台,必将推动青海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和立法修法工作,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短板,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集成创新,促进各项改革融会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供稿:院办公室